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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水路交通行政处罚管理系统全面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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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9-12 |
9月4日,浙江省水路交通行政处罚管理系统升级咨询会议在绍召开,浙江省港航局副局长邵银泉主持会议,各地市港航(处)局分管副局长及法制负责人参加会议。 水路交通行政处罚管理系统是为适应海事、港政、运政、航政“四合一”水路交通综合执法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以《行政处罚法》为依据,作为水路交通行政处罚网络办案平台所开发的系统,在实现水上交通综合执法管理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会议根据系统在近两年的推广应用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结合水路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研究课题,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升级,主要增加听证程序及相应的规范文书等程序。 会议还对水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专题论证,就沿海港政、沿海运政、内河港政、内河运政、航政、地方海事的258个案由的行政处罚条款制定处罚裁量标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实施处罚轻重幅度分别为较轻、一般、较重、严重四个级别。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又规范了现场执法的自由裁量,得到各地市港航部门的一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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