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客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贴有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未满16周岁儿童可凭户口本原件登机。
2、优惠机票不得改签、更改或退票,由于各种原因机票票面价格与实际报价不符,请以实报价格为准。
3、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机票使用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否则造成误机损失由客人自理。
4、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项目),以免发生意外。
5、 如遇台风、自然灾害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航空公司航班(铁路局列车)变动等因素,以及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旅行社有权调整(更换)行程中的景点、住宿地点及其先后顺序,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如导致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也需由客人自理!
6、由于云南特殊的地接操作模式,行程所含景点均按成本核算,如若客人放弃参观,或持有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等优惠证件及其他特殊身份人士在云南减免旅游门票时费用不退。
7、旅行社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
8、客人中途自动离团,所有费用不退,并按实际产生成本收取费用(600~2000元/人),且由此引发所有后果与本公司无关。
9、全程旅游或自由活动时请注意安全,请尽量避免单独出行;同行人员、导游的手机、房间号以及自己下榻的酒店名称位置请务必记住,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钱币以及其它贵重物品。
10、在旅行结束后,请认真填写我社导游发放的当地《游客意见书》,任何与本次旅行相关的投诉及纠纷均以该《游客意见书》为主要依据!
11、客人手持行程内容必须和我社所提供内容一致,否则由此出现与行程相关等问题,组团社负全部责任!
12、旅行交通险(含航空、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发生意外的保险):保费20元/人份,最高保额航空40万元、火车轮船20万元、汽车10万元)和旅游人身意外保险(旅游过程中非第三方责任发生意外的保险):保费3元/人天(最高保额30万元/人);根据自身需要游客可以委托我社另行自费投保。